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7 01:44:56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该计划内容合法合规,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信息披露符合要求,回避表决安排、融资参与方式及一致行动关系认定均符合相关规定,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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