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4 22:59:39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辞任、被解职等情形下的离职程序与责任义务。制度规定了离职生效条件、工作交接要求、持股管理规则及离职后的忠实义务等内容,并强调离职信息应及时披露,确保公司治理稳定和股东权益保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需继续履行公开承诺及保密、竞业禁止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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