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24 22:40:29
(原标题:有关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报之补充资料)
本公司就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报中核数师出具的保留意见,补充说明相关情况。保留意见源于核数师未能获取充分审计证据,以确认本集团与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公司(实体A)之间的协议中设计及开发项目之具体交付成果、技术路线图及里程碑详情,导致无法判断研发成本按金的会计处理及披露是否恰当。管理层及审核委员会强调,该保留意见系因审计范围受限,而非与核数师在重大判断或财务报表错报方面存在分歧。公司因时间不足未能满足核数师要求,主因为实体A无法在时限内提供详细资料,且项目处于初期阶段。为解决审计问题,公司已与实体A订立补充协议明确技术路线、里程碑及知识产权归属,并设立内部技术委员会监督项目。同时实施多项内部监控改进措施,包括加强合约审批、提升与核数师沟通效率,并委聘内控顾问评估优化研发项目管控机制。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要求,且该事项对财务状况无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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