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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顶新耀(01952.HK):有关资产收购协议的须予披露交易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23 09:01:26

(原标题:有关资产收购协议的须予披露交易)

云顶新耀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52)于2026年3月23日宣布,其全资附属公司买方与卖方箕星药业香港有限公司订立资产收购协议。根据协议,买方将收购与鼻喷剂产品etripamil相关的知识产权及库存资产,并受让卖方在许可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该产品用于治疗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PSVT),具备自主给药潜力。交易总代价最高为5000万美元(约人民币3.449亿元),包括3000万美元首付款及最高2000万美元的开发里程碑付款。买方还需承担出让合约项下的后续付款责任,包括最高800万美元的发展里程碑付款、最高9200万美元的销售里程碑付款以及基于销售额的分级特许权使用费。交易须满足多项交割条件,预计不迟于2026年3月31日或协议签署后30天完成。本次交易构成港交所上市规则下的须予披露交易,无需股东批准。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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