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02:54:47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沈宏建、于卫星、郑激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相关人员任职经历及自查文件,确认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期间能勤勉尽责,独立履职,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利害关系单位或个人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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