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01:07:46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该计划草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激励对象范围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拟授予948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7%,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等前期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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