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00:29:26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公司应通过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披露信息,并确保信息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平披露。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程序、责任划分、保密措施及相关违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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