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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喜昌)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1 00:24:54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喜昌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声明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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