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3-20 23:23:46
(原标题:章程)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3月20日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38,114,642元。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经理层,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增减、修改章程等职权。涉及重大事项如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章程修改等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董事会秘书及经理层负责日常运作。章程还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份发行与转让、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程序等内容。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参与重大决策。章程修订需经股东会决议并通过主管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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