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23:12:00
杨锦健作为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本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为公司提供中介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处罚或被调查,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任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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