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22:24:42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成长(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且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本次归属涉及24名激励对象,可归属股票数量为30,620股,归属价格为15.96元/股。另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考核未达标,合计作废3,100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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