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22:24:33
上海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成长(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8.88元/股调整为18.62元/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172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080,825股,同时作废部分因离职及考核未达标而无法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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