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19:32:24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曹宇青女士接替范朝荣先生,获委任为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9A.13条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规定,代表本行于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权代表,变更自2026年3月20日起生效。送达地址为香港中环毕打街二十号会德丰大厦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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