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19:22:14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和3月20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6年度现金管理业务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港股募集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购买结构性存款、安全性高的理财或委托理财产品,产品持有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采取多项风控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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