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20 19:21:20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70%,营业收入占比达92%。公司对发现的一般缺陷已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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