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18 00:28:47
黎晓光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其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并已在多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但不超过三家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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