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04 10:02:02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3月3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等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各项决议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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