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3-03 20:36:03
鞍鋼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原法律程序代理人送達服務協議到期,自二零二六年三月三日起,委任何詠雅女士為新任法律程序代理人,本公司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地址變更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46樓。董事會建議股東及公眾人士注意上述地址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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