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2-31 01:03:2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满足提前赎回条件。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英特转债”的议案,决定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本次赎回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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