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2-30 17:18:22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明确了股份管理的依据、信息申报、股票买卖规定、禁止交易期间、可转让额度计算及责任处罚等内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其所持股份在特定期间不得转让,且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违规买卖股票将被收回收益并披露。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实施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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