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2-30 13:03:03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主管税务机关通知,需缴纳前期享受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款及滞纳金约6,000万元,不涉及行政处罚。该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相关金额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具体影响以2025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为准。本次缴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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