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1 20:40:56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10号)。批复内容包括: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二、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批复要求,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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