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1 20:03:27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负债,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由实际控制人之一朱江控制的成都水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认购,定价公允,且其承诺认购股份36个月内不转让,可免于发出要约。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完善分红机制。已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提出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作出承诺。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符合规定。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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