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1 08:18:17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结构。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会议。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提名委员会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10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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