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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承科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0 22:17:18

上海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委员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协助。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相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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