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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30 03:02:48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及章程规定,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前十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二十日(年度)或十五日(临时)公告。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需特别披露或单独计票。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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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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