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9 20:17:52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旨在建立防止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制度明确禁止通过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防止资金被侵占。若发生资金占用,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严格控制非现金资产抵债。公司董事会应对侵权行为采取措施,必要时提起诉讼。对违规责任人将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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