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8 20:45:4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9,868,750.95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8,988,722,404.30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08,108,465.18元。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库存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合计派发117,146,956.1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或参与分配股份数变动,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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