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27 19:17:51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旨在规范股东会运作,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交提案。会议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表决遵循一股一权原则,关联股东应回避。会议决议须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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