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5-10-26 21:01:11
(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浙江滬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海外监管公告,称其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证券”)于2025年10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浙商证券开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试点的函》(深证函〔2025〕1003号),获准开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试点。
浙商证券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要求,一是强化风险管理,包括设置差异化的风控措施、完善客户授信额度管控、加强对标的证券的风险管理和担保物管理、完善风控措施和指标,并明确标的证券退市后的业务处置安排;二是加强业务管控,充分论证业务可行性,优化客户适当性管理,完善违约处置流程以及清算交收和报告流程。
在试点期间,浙商证券将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方案,做好信息披露和技术测试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数据,并及时报告重大情况。
该公告由浙商证券董事会确认,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告同时刊载于浙江滬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代表董事会
浙江滬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袁迎捷
中国杭州,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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