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15 20:12:04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工作制度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选任与履职行为。董事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董事候选人不得存在不得任职情形,公司应披露其个人情况、关联关系及持股等信息。董事须亲自出席董事会,连续两次缺席或12个月内出席少于一半会议需说明。董事应审慎决策,关注定期报告真实性,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财务负责人须确保财务独立,防止资金被侵占。董事每年应接受履职考评,违规行为将被监管或处分。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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