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5-10-13 07:00:54
(原标题:根据一般授权建议发行新股份)
吉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代号:3395)于2025年10月10日完成向独立第三方投资者发行11,161,639股新股,每股认购价0.31港元,总认购金额约346万港元。本次发行新股占公司经扩大后股本的1.84%,投资者持股比例由1.81%增至1.84%。
认购价0.31港元较2025年10月10日收盘价0.335港元折让约7.46%,较截至2025年10月9日止五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0.341港元折让约9.09%。公司表示,所得款项净额约335.76万港元,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
本次认购事项已获董事会批准,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强调,认购事项不会导致主要股东持股比例重大变动,亦不影响现有控股股东地位。投资者为独立第三方,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606,102,520股。主要股东包括Aspen Investment Holdings Ltd(持股29.89%)、大连永力石化有限公司(持股21.78%)、长春城市燃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持股3.89%)等。本次新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617,264,159股。
公司提醒,过去六个月曾多次进行类似资本运作,包括2024年7月及2025年4月至5月期间的定向增发,以及2025年8月至9月的股份回购。所有交易均按市场惯例进行,旨在优化资本结构并支持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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