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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 罗博特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10-09 13:14:19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并提出建议,同时检查相关事项实施情况。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证券部为日常办事机构。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会议记录及相关档案由证券部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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