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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净源: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20 00:10:20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3号。经查,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三家公司提供合计1.5亿元定期存单质押担保,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也未及时披露,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已于2024年3月31日前解除担保,并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15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李崇新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时任监事王硕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赵雷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公司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生产经营正常。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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