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8 23:52:55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董事及高管须遵守忠实与勤勉义务,不得损害投资者权益,履行声明与承诺,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应谨慎决策,关注重大事项合规性与风险,严格执行决议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董事长应保障董事会正常运行,不得越权或阻碍其他董事履职。高管须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时报告经营重大变化。所有人员须保守公司秘密,依法买卖公司股份,离职后仍负有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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