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8 19:34:1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单继东先生接替朱斌先生,获委任为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9A.13条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规定,代表本行于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权代表,变更自2025年9月18日起生效。于香港向本行送达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地址为香港中环毕打街二十号会德丰大厦一楼。承董事会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秘书何兆斌于中国上海发布本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18日。本公告发布之日,本行董事包括任德奇先生、张宝江先生、殷久勇先生、周万阜先生、常保升先生(非执行董事)、廖宜建先生(非执行董事)、陈绍宗先生(非执行董事)、穆国新先生(非执行董事)、艾栋先生(非执行董事)、罗小鹏先生(非执行董事)、石磊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向东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晓慧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马骏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天泽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肖伟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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