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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8 18:45:03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9月3日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9月18日,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年9月18日,向13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员工,不包括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准、授予日、授予对象及条件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办理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后续手续。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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