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3 02:26:33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成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支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年度履职情况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本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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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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