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2 22:59:33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洋声明,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本人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亦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关联情形,未受过证券市场禁入、公开谴责或刑事处罚,无重大失信记录。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刘洋承诺将勤勉尽责,遵守监管规定,确保独立性,如有不符任职条件的情况将及时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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