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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钢: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承诺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1 20:46:2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姚宏、史金艳、阎其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且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服务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重大失信记录。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姚宏为会计专业人士,具有财务管理专业副教授职称及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提名人确认声明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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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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