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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然德: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1 18:20:32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在上海市宝山区富桥路55号福然德大楼东楼9楼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336,344,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477%;网络投票股东66人,代表股份10,425,280股,占2.115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并新增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等十三项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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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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