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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达药业: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2025年9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11 01:05:01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设独立董事4名,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关联方任职,且需满足任职资格条件。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并拥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支持与保障,确保其知情权和工作条件。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本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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