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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恒生物: 第四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陈继忠)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04 22:05:07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陈继忠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尚未取得证券交易所培训证明,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明。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服务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符合资格要求。提名人已核实并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声明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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