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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微纳: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草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01 23:32:47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草案)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不得由会计师、律师等兼任。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组织会议、合规培训等职责,有权查阅公司文件,参与相关会议。公司董事、高管应配合其工作。董事会秘书离任需办理移交手续,被解聘或辞职需报告并公告。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三个月内应聘任新秘书。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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