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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微纳: 总经理工作细则(草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9-01 23:32:3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草案)》,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权限与程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行使拟定管理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提请任免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职权。公司设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研究公司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投资方案、人事任免等事项。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涉及关联交易按规定标准执行。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经营情况,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细则失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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