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9:36:57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的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编写会议文件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会议文件经证券部提交主任委员审核后召集会议。战略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视频、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的规则,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会议档案由证券部保存不少于10年,与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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