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9:23:08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旨在完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循按岗位确定薪酬、绩效评价、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披露具体理由。
薪酬标准方面,非独立董事中,外部投资人股东委派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长及兼任高管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其他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具体任职岗位职责确定。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基于岗位职责和市场水平,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挂钩。薪酬发放按公司内部制度执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薪酬调整依据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补充。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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