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5:06:27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持有超过50%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制度涵盖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和检查考核等方面。子公司需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接受公司检查与监督。重大事项如改制重组、收购兼并、投融资等需按程序报公司董事会备案,未经审批不得实施。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提供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会议决议。
人事管理方面,公司通过股东会推选董事、监事及高管,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贯彻执行。财务上,子公司需每月递交月度财务报表,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递交年度报告及下一年度预算。经营决策需服从公司发展战略,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投资。信息披露方面,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件,需及时报告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还将对子公司实施定期报告、监督审计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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