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3:02:51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涉及国家秘密或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方式豁免披露。暂缓或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登记相关信息,并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事务,相关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7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7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