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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8-28 02:27:29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考核指标科学合理,有助于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无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对象不存在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具备合法有效的任职资格。公司将通过内部系统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并在股东大会审议前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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